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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ONESIA)印度尼西亚使馆双认证公司登记证

更新时间:2024-05-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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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INDONESIA)印度尼西亚使馆双认证公司登记证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答: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使领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认证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涉外公证/书的时效性.

  部分种类的涉外公证/书所涉及事实的真实性或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未受刑事处分、授权委托等,因此,在申办国内领事认证前,请您先核对涉外公证/书所涉及的内容是否属实有效。如公证/书已失效,需重新办-理公证后再申办领事认证。

 

涉外公证/书的格式.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及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相关外文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申办领事认证,也不能送往国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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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可以吗?

 

涉外公证/书的时效性.

 

涉外公证/书的格式.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及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相关外文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申办领事认证,也不能送往国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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