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715150281

印度尼西亚(INDONESIA)大使馆双认证代理协议

更新时间:2024-05-11 08: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13715150281
联系手机: 13715150281
联系人:刘海都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印度尼西亚(INDONESIA)大使馆双认证代理协议,一对一服务,轻松帮您解决认证疑难! 2007年9月起按CCPIT新规定,CCPIT加签文件不能直接在文件上盖章,要做成证明书的形式发票来认证。

 

 

A省(区、市)公证处或其他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文书,是否可以到B省(区、市)外办申办领事认证?

  答: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办-理领事认证的省级外办只掌握本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对其它省份出具的文书不便核实真伪,不能为其办-理认证。因此,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关事实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或其他机构申办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并到该公证处或其他机构所属省级外办申请领事认证。

 

认证的对外贸易单据种类;

企业提交认证的外贸单据应属于单据认证业务范围,单证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清晰、准确, 应连同原产地证明书一起申办, 同时并提供有关依据,如信用证、报关单、合同等相关依据。通常需要贸促会认证的对外贸易单据如下:

 

1.商业INV(企业须提供报关单原件。如暂时无法取得报关单原件,须提供报关单预录联, 并向贸促会出具保函)

2.装箱单

3.提单

4.船公司证明

5.运费Invoice

6.保险公司出具的商业保险单据

7.清真屠宰证明

印度尼西亚(INDONESIA)大使馆双认证代理协议 2007年9月起按CCPIT新规定,CCPIT加签文件不能直接在文件上盖章,要做成证明书的形式发票来认证。

 

 

认证的对外贸易单据种类;

 

2.装箱单

3.提单

4.船公司证明

5.运费Invoice

6.保险公司出具的商业保险单据

7.清真屠宰证明科威特.jpg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 深圳市罗湖区文锦渡文锦南路商检大厦3013室3011室3008室3014室
  • 邮编:518000
  • 电话:13715150281
  • 部长:刘海都
  • 手机:13715150281
  • 微信:13715150281
  • QQ:260915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