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使馆盖章
更新时间:2024-05-11 08:00:00
价格: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13715150281
联系手机: 13715150281
联系人:刘海都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巴拿马使馆盖章
对拟送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答: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公证/书本身已过时效,领事认证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另外,一些country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认证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性还有特殊规定,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对文书办-理领事认证,办-理后要尽快使用。
对外贸易单据认证的认证机构;
对外贸易单据认证,是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职能,依据国际惯例以及国外有关当局和客户的要求, 应国内出口企业的申请,对信用证要求的用于出口商品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或有关保险公司、船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进行认证。
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答:我国驻外使领馆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认证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手续。
因使馆认证的时间一般较长,为了不影响国外客人清关,尽快安排资料操作。在加签问题上拿不准主意时,要多与客人沟通,因为客人比我们更熟悉他们本国海关的规定。
巴拿马使馆盖章 巴拿马使馆盖章 对拟送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是否有时效规定?
对外贸易单据认证的认证机构;
已经在外国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