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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大使馆分销声明双认证

更新时间:2024-05-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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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苏丹大使馆分销声明双认证,直接送与大使馆及机构,简化办理流程。 提交需双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双认证的份数。

 

双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双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所谓大使馆双认证,是指由外国驻华使(领)馆对我国出口企业所提交的商业单据和文件加以双认证,确认和证明单据文件上的较后一个签字、印章属实。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的商业单据和文件以及其它机构的涉外文件由外交、大使馆机构加以双认证,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通过大使馆双认证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的印章及签字属实,从而向域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不致因进口国有关机构怀疑单据文件的真实性而影响该单据文件在域外的使用效力。

 

对外贸易单据双认证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对货物的交接和货款的结算主要是通过各种商业单据的转移来实现的。为确保这些商业单据的真实性,实现交易的安全,顺利实现货物通关结汇, 根据国际惯例和进口国的相关规定,通常由出口商所在地商会对出口商提供的各种商业单据加以确认和证实。这既是出口货物能否顺利通关的前提条件, 也是进口商按照信用证支付货款的基本条件。

苏丹大使馆分销声明双认证 提交需双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双认证的份数。

双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双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对外贸易单据双认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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