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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华大使馆认证 , 驻华领事馆认证 , 贸促会认证 , 香港商会认证
那里可以办理(UAE)阿联酋成绩单公证大使馆盖章

那里可以办理(UAE)阿联酋成绩单公证大使馆盖章 使馆、领事认证流程

A:部分文件先经过中国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认证,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样本见本站内),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B: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司,由领事司认证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认证,在认证的文件上由外交部领事司授权人签字(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馆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认证,部分country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

C:文件由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出后,送去各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认证,由各国使馆认证外交部领事司的印章及签字。(到此为之称为使馆双认证)

D:使馆认证结束后,再按上列顺序逆向转递。至认证客户。

 

什么是大使馆认证(领事馆认证)?

大使馆认证,简称领事认证(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称“外交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较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发票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 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Invoice中不含任何“承诺性、限制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

 

一、领事认证的定义

  领事认证是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较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二、领事认证的目的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外领事实践,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我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country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三、新中国领事认证发展

  领事认证是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领事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领事认证工作得到充分发展,已形成以外交部领事司为中心的国内外多层次认证体系,符合我国国情,总体与国际接轨。

那里可以办理(UAE)阿联酋成绩单公证大使馆盖章 使馆、领事认证流程

A:部分文件先经过中国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认证,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样本见本站内),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B: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司,由领事司认证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认证,在认证的文件上由外交部领事司授权人签字(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馆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认证,部分country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

C:文件由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出后,送去各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认证,由各国使馆认证外交部领事司的印章及签字。(到此为之称为使馆双认证)

D:使馆认证结束后,再按上列顺序逆向转递。至认证客户。

 

什么是大使馆认证(领事馆认证)?

大使馆认证,简称领事认证(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称“外交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较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发票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 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Invoice中不含任何“承诺性、限制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

 

一、领事认证的定义

  领事认证是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较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二、领事认证的目的

  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外领事实践,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我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country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三、新中国领事认证发展

  领事认证是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领事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领事认证工作得到充分发展,已形成以外交部领事司为中心的国内外多层次认证体系,符合我国国情,总体与国际接轨。

发布时间: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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